质问财政部为何下令禁止企业为职工购建住房?
作者:plus 日期:2009-12-04
财政部下令禁止企业为职工购建住房,政府为什么可以给公务员购建住房?
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》相关问题答问时表示,根据《企业财务通则》,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,不得承担馈赠等支出。
根据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第四十六条和国家有关企业 一是根据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第四十六条和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,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、支付物业管理费。
对比政府为公务员购建住房的现状
中直机关的“经济适用房” 杨继绳 原载于炎黄春秋杂志
1998年7月1日以后,老百姓的住房的确是商品化了,想住房吗?拿钱来!父母把终生的积蓄给子女买房;父母没有能力的,年轻人身负银行巨债,成了“房奴”。买房成了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。而官员呢?“计划经济的最后晚餐”永远吃不完!
就在我家附近步行所及的地方,如西客站南、广安门外一带,一片又一片的新住宅区拔地而起。我散步走进在达官营附近的“广源居”。这片住宅分东西两区,总计50多万平方米,有中心花园、地下车库等等完善的设施。我问:“这房子卖吗?”一位中年人回答:“这房子是分的,不是卖的!”我说:“1998年就停止分房了,现在是2008年,怎么还分房?”一位领导干部模样的人走了过来,用异样的眼光从头到脚打量我,反问:“谁说1998年就不让分房?”旁边的人介绍说他是“国管局”的领导。我说“国发[1998]23号文件说的。你是国管局的领导,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?”他态度缓和了,说:“这房子不是分的,是卖给自己职工的。”我问:“卖多少钱一平米?”他说:“这我就不知道了。”没等我再问,他就走开了。经打听,这是新建的国务院公务员住宅,按4000元的“经济适用房”价格卖给公务员。临近的房子市场价是18000元。我进一步了解得知,局级干部的标准180平方米(1998年局级干部只有120-140平方米)。计算一下,一名局级干部买一套180平米的房子,可以得到252万元的差价!
建设部、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、财政部关于颁发的《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建房[1994]761号)第三条规定: “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,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(不含别墅、高级公寓、外销住宅)建设的普通住宅。”这个文件的第四条规定:“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。”怎么认定?填报规定政府的申请表格,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,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,居民委员会、街道、工作单位层层把关。
国家公务员怎么不加区别地都成了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”?为国务院公务员盖的高级公寓为什么变成了“经济适用房”?国务院自己发的文件为什么自己不执行?国以信而治天下,国之不信,何以服民?
在马连道家乐福附近,有一片名为“中兴佳园”的住宅区。分南北两区,大约有近60万平方米。这是2007年建成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宿舍。有中心花园,假山,石径,游乐区、地下车库。建设标准超过了社会上的商品房。一位干部模样的中年女子正在忙着搬家,我问:“这房子真好。多少钱一平米?”她很自豪地回答:“多少钱也买不到,这是中直机关分的!”我进一步了解得知,这个住宅区也是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中直机关干部的。
这些高档的“经济适用房”不仅大大低于商品房的价格,还有很多商品房没有的优越条件。如:人民大会堂在马连道建有约4万平方米的两栋南北向板楼,每户126平方米,还有一个车库。这126平方米少算了很多公摊面积,若按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计算,则有130多平方米。车库不卖,但出租价每月只有120元,大大低于市场价。此外,还不收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。在这两栋楼中还有多套部级干部住宅,每套260平方米(按商品房公摊面积计,则有近350平方米),人民大会堂是个局级单位,没有部长,这些部长级的房子至今都空着。
除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、国务院以外,很多中央部委也盖了大量的豪宅,以“经济适用房”的价格卖给职工。在北京六里桥西局的“丰益苑”小区,国家发改委建的一大片公务员宿舍即将峻工。连科技部这样的清水衙门,也在西客站南建成了“首科花苑”C、D两个小区,以“经济适用房”卖给职工,其它有钱的部委就更不在话下了。
和朋友们聊起来,才知道在北京其它地方,如新街口、广渠门、三里河、朝阳公园等周边环境较好的地段,也有我上面所说的情况。全北京市到底有多少高级住宅以“经济适用房”的价格卖给官员?这应当是不难统计的数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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